资助对象: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通过高考、高职单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1.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资助标准:考入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考入省(自治区、直辖市)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资助款用于一次性补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无需担保和抵押,学生为借款人,家长(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借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贷款对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预科生和第二学士学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贷款额度及用途: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可贷20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可贷25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申请材料:1.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2.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办理地点:中国银行彭州支行各网点、彭州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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