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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专项行动,近期,市安办以“四不两直”方式,持续对企业消防安全问题开展暗访抽查,现将相关问题隐患曝光如下。
存在问题
生产车间部分消防器材被遮挡。
疏散楼梯堆放物料、设置维修间,堵塞占用疏散通道。
专家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版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81号)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部分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未设置疏散指示标志。
专家解读: 《消防安全标志 第3部分:设置要求》(GB13495.3-2026)5.6 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工业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相应的消防安全标志: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上部或门框边缘两侧,应设置“安全出口”标志。
存在问题
库房及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未通电。
专家解读: 《消防安全标志 第3部分:设置要求》(GB13495.3-2026)9.5设置的消防安全标志产品发生故障时,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疏散楼梯堆放物料。
专家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版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81号)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2楼库房安全出口防火门损坏。
2楼库房未配备消防器材。
专家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版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81号)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企业出现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消防安全标志产品发生故障等消防安全问题,极易加剧火灾逃生风险。企业要压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常态化自查整改隐患,保障消防设施完好、疏散通道畅通,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平台 《安全领域曝光台丨紧盯企业消防安全问题,从严整改守住安全底线》[阅读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