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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全身都有点痛,但半夜十点的时候突然肚子饿了所以点了一个外卖。特殊时期确实外卖员很少,从接单到送达的时候都已经十一点半了,也能理解。外卖员到达的时候给我打电话说我们小区不让进。我电话里说能不能让门卫通融一下,我身体确实很不舒服。可门卫打死也不同意他进来。
然后我做好了措施下去拿外卖,跟门卫理论了一番。他从头到尾就跟我说让我看门口的牌子,规定了十一点以后不能进就是不能进(感情我不是业主。我是来读书的学生)。我说我生病了总可以通融一下吧。幸好我现在状态好我要是发烧40度起不来也要让我自己出来拿吗?他说他管不了,让我有事找物管。
半夜都快十二点了别人都下班了你让我去哪儿找呢?
然后我说我交物业费是为了让你们给我定规矩的吗?是为了让你们在我不方便的时候让我自己出来拿外卖吗?门卫居然语出惊人的告诉我。他又没收过我的钱。
6。
感情这个大爷是义务来为我们小区守门的。是好心人都不要工资的。那我确实对不起你。
后续就是我的外卖被别人拿走了。我没绷住在楼下哭了十分钟才回家。一晚上我一个病号就来来回回的在小区奔走。最后一口也没吃上饥肠辘辘的继续睡觉。我想就算是我的外卖被别人不小心拿走了那么门卫也是不会管的吧?所以说什么守护小区人的财产安全,我的外卖不算我的财产吗?到最后这个冤大头也是我自己吧?
我不禁想到如果我是一个独居女性。在这个特殊时期如果我在家阳了发烧到40度床都起不来还要面临着这种无情的规矩。那么我是不是只能在家等死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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