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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高火险天气的温馨提示 广大市民朋友: 按照《彭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森林防火命令》要求:“2023年全省森林防火期为1月1日至5月31日,其中2月1日至5月10日为森林高火险期。我市行政区域内,除城市市区以外,森林、林地及其边缘向外50米区域以及大熊猫国家公园彭州区域、国有林场和以森林为载体的各类自然保护地为我市森林防火(管制)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预报有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时,适时发布禁火命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发布预警信息,按照预警信息实施分级精准防控;对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居民生活用火严格管理。” 根据彭州市气象台最新气象资料分析,受北方低槽和冷空气的共同影响,预计4月22日前后我市有一次明显的降温降雨天气过程,此次天气过程降温幅度大、持续时间长,过程前期强对流天气易发,可能伴有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经市森防指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气象局会商研判,属高火险天气,建议广大市民朋友4月22日前后请勿前往我市森林防火(管制)区。 给你们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彭州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图文源自:彭州市融媒体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