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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学生欺凌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学生欺凌事件不仅损害学生身心健康,还会影响校园稳定,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 为有效杜绝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共同培育良好的未成年人学习成长环境,特向各位家长提出以下建议:
一、正确认识学生欺凌。
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学生欺凌主要包含以下五方面: 1.殴打、脚踢、掌掴、抓咬、推撞、拉扯等侵犯他人身体或者恐吓威胁他人; 2.以辱骂、讥讽、嘲弄、挖苦、起侮辱性绰号等方式侵犯他人人格尊严; 3.抢夺、强拿硬要或者故意毁坏他人财物; 4.恶意排斥、孤立他人,影响他人参加学校活动或者社会交往; 5.通过网络或者其他信息传播方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散布谣言或者错误信息诋毁他人、恶意传播他人隐私。
对受欺凌孩子:身体受伤,可能留下长期的心理创伤,产生自卑、恐惧、焦虑、抑郁等情绪问题,影响学习成绩和社交能力,严重的甚至会导致自杀倾向。 对欺凌者:可能触犯法律法规,影响自身学业和未来发展,形成不良的价值观和行为习惯,难以建立健康的人际关系。 对学校环境:破坏校园的和谐氛围,影响其他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降低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二、为预防孩子遭受学生欺凌,家长应该这么做。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言谈举止、性格特点都会对孩子产生长远的影响。请各位家长在与孩子相处的过程中,控制好自己的情绪,理性解决问题,为孩子树立一个正向的好榜样。
孤僻、不合群、人际交往能力差的孩子更容易遭受学生欺凌。各位家长应从小教育孩子珍爱自己、善待他人,珍惜同学友谊,不做伤害他人的事情,友善与人交往。 家长应加强对孩子的法治教育,增强孩子的法治意识、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自我保护能力,以免受到不法侵害。 严禁孩子在校内校外“拉帮结派”,教育孩子既不做残忍的施暴者,也不做软弱的受害者和冷漠的旁观者。 家长可以结合一些学生欺凌案例来引导孩子,进行防欺凌教育。提醒孩子平日里加强体育锻炼;上下学尽量结伴而行;在校不与同学发生冲突;穿戴尽量低调,以免引起他人贪念。 教育孩子若遭受学生欺凌,首先要确保自身安全,不要盲目反抗,应寻找机会逃离,必要时,可向路人呼救求助;事后,一定要及时跟家长和老师反映情况或报警,不能忍气吞声;看到其他同学遭受欺凌时,应尽快报告老师或报警,不能坐视不理。
三、家长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发现孩子是否欺凌他人
观察孩子的行为变化:如果孩子突然穿戴变得异样、变得好斗、具有攻击性,或者经常与同学发生冲突,这可能是孩子欺凌他人的迹象。家长应留意孩子是否有威胁、恐吓或伤害他人的行为。 注意孩子的社交动态:观察孩子是否经常嘲笑、排挤或孤立其他同学,或者是否有参与群体欺凌的行为。孩子可能会在社交活动中表现出不友善的行为,如故意忽视他人、散布谣言或进行身体攻击。注意孩子朋友圈是否干净,有无与社会人员或不良行为人裹挟的现象和行为。 检查孩子的物品损失情况:如果孩子的物品经常丢失或损坏,可能是孩子在进行欺凌行为时被对方反击或损坏。家长应询问孩子物品的去向,并注意是否有异常的消费行为。 关注孩子的情绪变化:如果孩子表现出异常的情绪波动,如焦虑、易怒或行为异常,可能是内心有愧疚感或心理压力。家长应与孩子进行深入地沟通,了解其内心的真实感受。 检查孩子的网络行为:在网络时代,家长还应关注孩子在社交媒体上的行为,是否迷恋网络交友,是否有发布侮辱性言论或进行网络欺凌。网络欺凌包括在网上发布恶意评论、散布谣言或进行人身攻击。
积极沟通:与孩子建立开放的沟通渠道,鼓励孩子表达自己的感受和经历,了解他们在学校的情况。通过有效地沟通,家长可以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的问题。 教育引导:教导孩子尊重他人,培养他们的同理心和道德观念。家长可以通过故事、例子等方式,让孩子理解欺凌行为的严重性和不良后果
四、当孩子出现这些迹象时,请各位家长注意
1.身体经常出现难以解释的伤口; 2.书包、文具、衣服等物品出现丢失或破损; 3.借以各种理由,要求请假在家休息,或者不想上学、迟到、旷课、逃学,家长陪伴到校后,害怕家长离开; 4.出现失眠、噩梦、食欲下降、精神恍惚,心不在焉等异常行为; 5.在家沉默寡言,出现焦虑、沮丧、悲伤等不良情绪: 6.学习状态差,成绩下滑; 7.以各种理由向家长要钱甚至偷窃家中财物; 8.拒绝谈论学校里的事情或与同学之间的关系,或谈论时闪烁其词,兴致不高。 当孩子出现以上这些现象时,请家长及时与老师联系,校内校外紧密关注,仔细甄别孩子是否遭受了学生欺凌。
五、当孩子遭遇学生欺凌后,请各位家长这样做
1.及时与老师沟通和确认情况,商议解决办法,注意不可言语过激,避免处理过程中对孩子造成二次伤害。 2.暂时放下其他事物,多多陪伴孩子,稳定孩子的情绪,给孩子足够的安全感。无论孩子表现出哪种行为和状态,都要耐心陪伴。如果孩子不愿说出具体情况,也不要斥责其懦弱、没用,而是理解孩子,鼓励和等待孩子说出实情。 3.保留孩子受欺凌的证据,必要时可借助法律武器保护孩子。 4.关注孩子的行为和心理,如果孩子在心理上出现害怕上学、害怕出门、交友焦虑等情况,可联系专业人士给予疏导帮助。 5.如果欺凌和暴力发生在上下学路上,家长可亲自接送孩子。欺凌者发现无机可乘,便会打消实施欺凌的念头。 6.鼓励陪伴孩子积极参与社团活动,加强与同伴交流,帮助孩子重建信心,培养自强自信的阳光心态。 防治学生欺凌是社会、学校和家庭的共同责任,需要各方尽心尽责、密切配合。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共同为孩子的平安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六、学生欺凌可能承担的责任
学生欺凌事件的欺凌者侵犯受欺凌者合法权益,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当然,学生实施的欺凌不完全是一个侵权行为,也可能是数个侵权行为组成,其损害的结果也可能是一个或者多个。因此,承担何种法律责任需要结合具体情形进行分析。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由此,学生欺凌事情中的受害学生受到人身损害的,可以向侵权人主张赔偿责任,也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如财产受到损害的,有权向侵权人主张受损财产的赔偿责任。 侵害人的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以下列举学生欺凌中侵害人可能承担的行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从刑事责任的角度出发,如果从犯罪构成“该当性、违法性、有责性”三阶层理论来看,学生欺凌行为有可能会触犯刑法规定的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侮辱罪、强奸罪、猥亵罪等罪名。如果欺凌者已经成年,则直接使用刑法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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