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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全市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行动部署要求,有效预防和减少环卫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集中开展了环卫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并第一时间将排查发现的问题分批给予公开曝光。 隐患问题1:
现场查看图: 专家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包括对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定期检查、维修,确保完整有效。
隐患问题2:
环卫车辆配置灭火器未按规定开展安全检查
现场查看图: 专家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包括对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定期检查、维修,确保完整有效。 隐患问题1: 环卫作业人员作业时未带安全帽
现场查看图: 专家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 问题曝光1: 洗手池下线路裸露 现场查看图: 专家解读: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 55024-2022第3.2.2条第1款:民用建筑内设置的变电所不应设置裸露带电导体或装置。这一规定从安全角度出发,明确指出在民用建筑中的变电所不允许使用裸露带电导体,以降低触电和火灾的风险。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大曝光 | 环卫行业存在这些安全隐患!》[阅读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