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要求对彭州中心城区天府中药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布局图进行公告。
二、本规划依据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相关专业专项规划及相关法规政策等制定,图中未注明的其他控制要求,按《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规划公告信息与现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所规定的土地使用性质不一致时,本规划所示的土地用途应视为政府对该地区发展的引导。
四、需进一步了解本区域控规详细信息,可到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信息中心查询相关控规详细图则。
五、本版公告的规划内容以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存档备查的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最新版本为准。
六、根据国家有关保密规定,涉及保密内容不予公告。
七、本规划最终解释权属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八、公告地点:
1.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告栏(彭州市健康大道199号D区1栋4楼)
彭州市致和街道办事处公告栏(彭州市天彭大道365号)
彭州市天彭街道办事处公告栏(彭州市东湖大街399号)
彭州市天府中药城管理委员会公告栏(彭州市东三环路三段天府中药城创新中心B座4—5楼)
2.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mpnr.chengdu.gov.cn/pz/)
九、公告期限:2023年10月13日-2023年10月22日
十、反馈渠道:
1.将书面意见投递到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空间规划编制科,邮编:611930
2.咨询电话:
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028-83873727;
彭州市天府中药城管理委员会 028-86228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