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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值暑期 孩子们有了许多休闲娱乐时间 有的孩子会出于好奇 去KTV、网吧等娱乐场所玩耍 孩子们容易接触到烟、酒等,养成不良嗜好 也存在接触黄、赌、毒等严重侵害 未成年人思想健康的不良信息的风险 同时KTV里面音量较大 容易对孩子听力造成影响 今年年初 彭州市查处一起KTV违法接纳未成年人的案件 让我们来看看吧 2023年2月,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对彭州某娱乐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V12包厢内有3名男性正在唱歌,这3名男性现场不能出示身份信息资料,执法人员现场采集3名男性身份信息,疑似未成年人,同时执法人员在该公司收银电脑上发现有V12包厢收费为70元,执法人员立即责令该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对三名未成年人予以劝离。后经调查核实,上述3名男性均为未成年人,该公司在未核对3人身份信息的情况下,接纳其进入娱乐场所并打开V12包厢让其唱歌并消费70元。《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歌舞娱乐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之规定。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三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6个月:(三)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之规定。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1.没收违法所得70元;2.罚款10000元;罚没款合计10070元的行政处罚。为维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履行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责任,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KTV)是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的活动场所,未成年人由于自身的心智不成熟,控制力、判断力和防范意识欠缺,出入KTV消费存在一定的危害。 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提醒各娱乐场所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之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放任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也提醒各位家长,应当多多关心关爱孩子们,全面做好孩子的安全监护和教育工作。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以案释法 | 彭州市某KTV接纳未成年人被处罚》[阅读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