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车牌:川A2NT68
违法时间:2024年8月7日 08:46 违法地点:回龙东路 违法车牌:川A4HG20
违法时间:2024年8月6日 19:23 违法地点:天府西路 违法车牌:川A523V4
违法时间:2024年8月7日 08:54 违法地点:调露寺东路 违法车牌:川A716ZD
违法时间:2024年8月7日 08:25 违法地点:牡丹东路 违法车牌:川ABG2526
违法时间:2024年8月7日 15:01 违法地点:龙兴北街 违法车牌:川AG15956
违法时间:2024年8月7日 10:55 违法地点:南三环路二段 违法车牌:川G6T015
违法时间:2024年8月6日 14:53 违法地点:滨湖路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成都彭州公安 《百日攻坚丨彭州公安交警曝光一批违停车辆》[阅读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