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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专项行动,近期市安办以“四不两直”方式,继续对企业安全隐患开展暗访抽查,现将相关问题隐患曝光如下。
存在问题
食盐直接放置于潮湿地面。
专家解读: 《GB 14881-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第5.1.8.4条:贮存物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适当距离,以利于空气流通及物品搬运。
箱式配电柜通道上部分坑洞无防护。
专家解读: 《生产过程安全基本要求》(GB12801-2025)第5.6.1条:作业场所的坑、池、井和沟等应设置盖板或防护栏杆。
蒸汽管道未明确介质名称及流向,未规范着色。
专家解读: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GB 2894-2025)第8.1.1条:工业生产中地面及以上气体和液体输送管道的八种常见物质基本识别色和颜色标准编号及色样应符合相关规定。
炼油间部分机械皮带传动无防护措施。
专家解读: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2023)第6.1.5条规定:以作业人员的操作位置所在平面为基准,凡高度在2m之内的所有传动带,转轴,传动链,联轴节,带轮,齿轮,飞轮,链轮,电锯等外露危险零部件及危险部位,均应设置安全卫生防护装置。
辣椒炒制设备(天然气加热)未设置温度监测报警装置及紧急切断阀。
专家解读: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6号)第十六条 食品生产企业的作业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生产设施设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有温度、压力、流量、液位以及粉尘浓度、可燃和有毒气体浓度等工艺指标的超限报警装置; (三)涉及烘制、油炸等高温的设施设备和岗位,采用必要的防过热自动报警切断和隔热板、墙等保护设施。
存在问题
包装平间二楼梯步平台边缘未设置踢脚板。
专家解读: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 3 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GB 4053.3—2009)第4.1.2条:在平台、通道或工作面上可能使用工具、机器部件或物品场合,应在所有敞开边缘设置带踢脚板的防护栏杆。
储椒池区域部分配电箱软编铜线(PE线)腐蚀、脱落。
专家解读: 《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八十八号)第三十六条规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企业如存在传动部位缺少防护、现场坑洞无防护、电气部件烧蚀老化、高温设备缺少报警切断装置等隐患问题,极易引发机械伤害、触电及火灾事故。生产企业需常态化开展全面自查整改,完善设备防护与电气管理,规范仓储及工艺设施,筑牢企业安全生产防线。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平台 《安全领域曝光台丨这些企业安全隐患请立即整改》[阅读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