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年报!!年报!!! 2023年度年报填报截止时间为6月30日 还剩最后7天
留给各经营主体的时间不多了 各位老板 年报你们公示了吗??? 经营主体收到不明来源的手机电话或短信链接冒充市场监管或工商管理的名义,以年报年检、营业执照失效、经营异常、缴纳罚款为借口,诱导企业登录钓鱼网站或小程序的情况时,请大家务必小心陷阱、谨防诈骗,及时联系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实相关情况。 另外,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报送、补报以及相关信用修复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年报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即可开始2023年年报填报。网址是: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 企业年度报告填写指南如下点击下方链接了解详细操作流程:https://mp.weixin.qq.com/s/Ufi1_MmWWXsTov-CosVTUw 温馨提醒:已经报送2023年度年报的经营主体,请再次确认年报是否公示成功。如果只是填写年报信息,没有点“公示”按钮,不算年报成功! 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是企业的法定义务,诚信经营、依法年报更是企业的社会责任。及时年报享受信用红利,逾期不报将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同时,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企业应当对其填报并公示的年报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确保其公示的年报信息准确无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每年会按照一定比例抽取一定数量的市场主体作为公示信息检查对象,检查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企业公示的信息虚假的,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经查实发现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会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请拨打以下电话进行年报咨询或指导: 市市场监管局:83708630 天彭市场监管所:83761640 致和市场监管所:83886315 濛阳市场监管所:83829315 丹景山市场监管所:83810315 丽春市场监管所:83816315 九尺市场监管所:83800315 敖平市场监管所:83864315 通济市场监管所:83845315 龙门山市场监管所:83854315 白鹿市场监管所:83894318 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再次温馨提示 2023年度年报报送截止时间为 2024年6月30日 年报不收费! 不收费! 不收费!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彭州市场监管 《最后7天,倒计时!@全彭州市经营主体,年报请抓紧!》[阅读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