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具体情况见《成都石室白马学校(南校区)招聘员额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中小学在职优秀教师和2023、2024、2025年毕业优秀大学生。
(二)员额储备教师招聘条件
1.应聘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教育事业。无师德师风失范情况,无违纪、违法记录。身心健康、乐观向上,充满正能量。
(2)认同学校文化和办学理念,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学习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
(3)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历相应学位,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
2.在职教师需具备以下条件
(1)担任学科教学工作3年及以上(提供相关证明,硕士研究生学历不限工作年限),年龄35周岁以下(1990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年龄至1985年5月19日及以后出生)。教育教学业绩突出,有执教毕业班经验者优先。
(2)在同等条件下,担任过教研组长、备课组长优先;获得过区(市)县级赛课一等奖者优先;区(市)县(含)以上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优先;有班主任工作经历者优先。
3.2023、2024、2025年毕业大学生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成绩优秀,学科功底扎实。
(3)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或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学金者优先。
4.已与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签订合同的编外教师需具备以下条件:
(1)与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满3年(2025年8月31日以前工作满3年及以上)。
(2)年度考核均为“合格”。
(3)本人到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提交申请,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并审核合格。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4)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1.薪酬:能胜任所聘岗位且达到学校工作量要求,薪酬待遇由学校根据工作量和工作实绩考核发放。
2. 按有关规定购买相关保险和缴纳公积金等。
3. 与在编教师同等享有评优选先、外出培训、健康体检以及工会福利等待遇。
(一)报名截止时间
2025年5月30日16: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方式:关注“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截止5月30日16:00前,在教师招聘栏目-招聘报名栏目,选择2025年招聘员额教师项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标准照、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及相关获奖证书照片等信息,经审核合格后,按通知要求参加业务考核。
加分及其他政策:服务我市学校三年,且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编外教师,除教师资格证外不作其它条件限制。同时实行加分制度,每服务满一年加 0.5 分,上限不超过 4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提供由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出具的《彭州市公办中小学服务期证明》。办理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至5月30日(工作时间:09:00-12:00;13:00-17:00),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三)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完整,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打印业务考核通知书
网络报名初审通过后,请考生自行在“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教师招聘”栏目打印业务考核通知书,按要求参加业务考核。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业务考核环节。业务考核时间预计在2025年6月7、8日,以考核公告或短信通知为准。
业务考核包括学科专业笔试和学科专业面试。
(一)笔试
1. 笔试时间:2025年6月7日9:00-11:00
2. 笔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及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 按照岗位数不超过1:3的比例,以“笔试成绩×40%+加分”后的折算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25年6月8日9:00-17:00;
2.面试要求:
学科面试采用10分钟无生试讲+3分钟答辩的方式进行,应聘者6月8日8:00到考试地点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按照抽签顺序号进行无学生试讲,讲课为现场抽题,应聘者准备15分钟进行讲课,教材为我市现行对应学科教材,讲课答辩时间为13分钟,总分为100分。
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场确认成绩。
3.考核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加分+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采取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的方法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所有应聘者的考核总成绩须不低于75分,否则,不得进入考核招聘的下一环节。考评小组将根据考核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核成绩在面试后将及时在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布。
进入体检人员须根据通知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录单位或报考者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三次。
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及考察人员范围,并由教育局组织对其进行政审及诚信考察,考核工作参考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三次。
政审合格后,会通知本人到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现场校验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并收复印件。
原件校验、资格审查地点: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彭州市天彭街道小北街81号)。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推送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三次。
(一)本次招聘为员额储备教师,具体的岗位数量可能根据实际岗位需求进行动态调整,调整后的岗位需求将按照公告的考核得分从高到低依序录取。并按照彭州市教育局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与成都石室白马学校(南校区)签订劳动合同,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进行鉴证管理。
(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包含在聘用期限内。
(三)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未报到上班者,视为自动放弃。
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按照本公告程序办理,把好招聘入口关。对考试违规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考试成绩及聘用资格;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将严肃处理。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整个公开招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本公告解释权属成都石室白马学校(南校区)。
报名咨询电话:
高老师 18628089875
监督举报:
彭州市教育局机关纪委:028-83701049
附件1:成都石室白马学校(南校区)2025年招聘员额教师岗位分布表
附件2:彭州市教育系统2025年招聘员额教师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