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标签是向消费者传递信息,展示食品特征和性能的一种形式,对消费者具有引导、提示作用,食品标签应该真实、准确、通俗易懂,不能对消费者构成误导。近期,彭州市查处了一起虚假宣传的案件。
近期,接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移交案件,某有限责任公司从奉节县一供货商处购进一款古法红糖,该产品标签上中间位置载有“xx红糖 古法熬制 纯天然0添加”,右边位置载有“适宜美容养颜、月经不调、老人大病初愈和刚生了孩子的女性”,左边位置载有“红糖性温、味甘具有益气补血、健脾暖肾、暖中止痛、活血化瘀的作用,因没有经过高度精炼,几乎保留了甘蔗汁中的全部成分,除了具备糖的功能外,还含有维生素和微量元素,如铁、锌、锰、铬等。尤其适合女性调经产后体虚、以及病后滋补、坚持使用有美容养颜和延缓衰老的功效,也适用于老人体弱补血、对抗骨质疏松也会有所帮助。贮存方式:阴凉干燥处,冷藏更佳”等内容,以上情况经该公司确认属实,但该公司无法提供佐证资料证明上述食品标签中所宣称的内容。 当事人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涉及疾病治疗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给予当事人罚款及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在本案办理中执法人员为当事人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讲解,同时综合本案当事人为经营者并非涉案产品的生产者,且其履行了部分进货查验义务,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等情形,依法对当事人减轻行政处罚。2024年10月,当事人送来一面“忠于执法 为民办事”锦旗,感谢执法队员在案件办理中,柔性审慎执法,积极指导商户规范经营,充分彰显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力度和温度。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彭州市查处一起虚假宣传案件!》[阅读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