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建房安全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省、成都市加强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工作部署,坚决防范房屋建筑重特大事故发生,深刻汲取自建房安全事故教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现向广大群众,征集自建房存在建筑安全隐患问题的线索。 - 3层(含3层)以上的自建房是否存在擅自拆改主体承重结构、更改承重墙体洞口尺寸及位置、加层(含夹层)、扩建、开挖地下空间等情况,着重检查承重结构的损坏情况;
- 后期存在加建情况的自建房是否涉嫌违法违规建设,承重结构是否明显开裂、变形,后期加建的彩钢、石棉瓦结构与主体结构是否采取了可靠的锚固、拉结措施。
2024年9月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成都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成都市自建房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房屋产权人(使用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使用安全。 一、严格按照房屋使用安全相关法规规定,合理、审慎使用房屋,不得随意拆改房屋承重结构、不得擅自违法建设(违法搭建)、不得乱改燃气、消防等涉及生活使用安全的设施设备,不得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二、因有险不查或经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而未采取有效的解危措施原因造成事故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应承担民事或行政责任。 三、拒绝或逃避履行房屋安全隐患治理法定义务,造成房屋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房屋所有权人或占有使用人相关法律责任。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自建房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共排查自建房14.68万栋,其中经营性自建房排查录入1.5万栋,非经营性自建房13.1万栋,前期排查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已完成整治,现正在开展进万家、查隐患、保安全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9月25日,中共彭州市第十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121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自建房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听取全市自建房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为深入推进自建房隐患整治,市住建局立足实际,多措并举持续做实做细自建房安全排查工作:
建立“村(社区)每日巡查、镇(街道)每周复核、市住建局每月复核”的三级巡查复核机制,严格落实D级危房“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C级危房“经营不带险、带险不经营”的整治要求。
市政府副市长陈俊材带领市住建局、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对濛阳街道建业中路农物流小区以及兴农西路4栋经营性自建房开展安全检查。一是全面开展进万家、找隐患、保安全自建房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指导各镇街道突出排查重点,如人员密集区域、经营性自建房等区域扎实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形成问题清单。
丽春镇对辖区内自建房进行安全排查
通济镇对辖区内自建房进行安全排查
二是紧盯重点问题扎实整治,实行“清单制”+“销号制”方式扎实开展整治,重点对排查出的房屋结构安全、消防用电安全和违法改扩建、擅自在顶部加高加层等问题,按照先急后缓、先大后小的原则扎实整改,整改完成一户、销号一户。近期,共派出检查组8组20余人次,抽检75栋,发现问题6处,已督促属地进行整治,并落实管控措施。市住建局成立排查督导组对全市各镇街行动情况进行抽检 一是多次组织镇街道进行统一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并在前期宣传栏、宣传标语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掘宣传渠道,利用微信公众号及自媒体平台向重点单位及镇街道推送自建房安全知识50余次;二是建立群众风险隐患举报渠道,征集隐患风险线索,形成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彭州住建发布 《线索征集!市住建局做实做细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阅读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