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彭州公安交警结合新颁布的《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开展电动自行车整治系列行动,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 彭州公安交警根据 辖区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 发生的特点和规律 联合巡警防暴大队 采取“教育+劝导+整治”的方式 将定点设卡和路面巡逻等执法形式相结合 加强重点路段的见警率和管控率 严厉查处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 未佩戴安全头盔、逆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
彭州公安交警 还联动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 深入电动自行车销售网点、餐饮场所 社区小区等人流聚集地 对驾乘人员开展“面对面”宣传警示教育 引导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 交通违法者:陈某某 违法行为:加装雨棚违法 时间:2024年9月24日 违法地点:昇华台 交通违法者:王某某 违法行为:加装雨棚违法 时间:2024年9月24日 违法地点:昇华台 交通违法者:王某某 违法行为:未戴头盔,加装雨棚违法 时间:2024年9月24日 违法地点:昇华台 交通违法者:杨某某 违法行为:未戴头盔,加装雨棚违法 时间:2024年9月24日 违法地点:昇华台 交通违法者:张某某 违法行为:未戴头盔,加装雨棚违法 时间:2024年9月24日 违法地点:蔬香大道 交通违法者:江某某 违法行为:未戴头盔,加装雨棚违法 时间:2024年9月24日 违法地点:蔬香大道 交通违法者:侯某某 违法行为:未戴头盔 时间:2024年9月24日 违法地点:蔬香大道 新规启航,守护安全。请广大市民积极践行“八不一戴”文明公约,做到驾驶电动自行车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不改装加装、不走机动车道、不分心驾驶、不醉酒骑行、不违规载人、不违规停放,坚持佩戴安全头盔,让文明守规成为骑行路上最好的安全保障。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彭州政法 《曝光 ! 不戴头盔,还加装雨棚?彭州这些违法行为被处罚》[阅读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