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31日上午,郑某驾驶无号牌电动二轮车沿彭温路由北南行驶;刘某驾驶中型栏板货车沿彭温路由南往北行驶。08时07分许,双方驾车行驶至彭州市彭温路丽春镇红星电站桥路段时发生碰撞,事故造成车辆受损,郑某受伤。后郑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郑某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且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郑某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刘某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占用机动车道行驶 十分危险
驾驶人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切勿为了一时之便 酿成终身遗憾 部分非机动车骑行人员 为图省时、方便 在机动车道上骑行 存在很大交通安全隐患 非机动车占道骑行,容易形成争道抢行的局面,造成交通秩序混乱。这时的机动车往往选择变道让行,或跟在非机动车后面行驶,降低了机动车的通行效率。 一般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都比较小巧,而行驶中的机动车的车速比较快,容易忽视穿梭在机动车道上的非机动车。这就容易造成剐蹭、碰撞等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往往比机动车车主更容易受到伤害。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成都彭州公安 《一案一警示丨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你的任性会害了你!》[阅读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