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成都市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巡察干部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12月27日,彭州市纪委监委举办第十二期“湔江清风·笃学课堂”现场培训会,邀请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教研室主任、党内法规中心研究员、硕士生导师熊宇教授作题为《监察法及实施条例法理研讨及实务操作》的专题授课。
熊宇教授围绕《监察法》以形象生动的方式将法律条款解释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并结合自身长期从事法律工作的丰富经验,多角度、深思考、广范围举例,对《监察法》及相关专业知识分享了独到的见解,事例生动,语言幽默,让大家在良好的现场气氛中明确《监察法》其中的核心要义、实践要求。 课后,学员们纷纷表示,学好用好国家法律是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的前提基础,今后要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升履职本领,进一步锻造成为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通过今天的培训学习,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制定和实施监察法,是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党和国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法律保障;是各级监察委员会立足本职、恪尽职守的根本遵循。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树牢“政治家”理念;要时刻把准政治属性,全面履行党内监督、国家监察专职专责,严守“政治家”标准;要不断提升能力素养,坚决做到敢于善于斗争,推动“政治家”办案;要巩固淬炼法纪意识,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落实“五个特别”要求。 今天,熊宇老师深入浅出地为我们讲解了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各类典型案例穿插整个课程,既有法理性,又有现实指导性,让我们能够深刻理解条文的内涵精髓。当前,纪检监察机关肩挑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双重责任,要始终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这个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武器,重点强化监督职责,统筹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合力,积极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筑牢全面从严治党根基。此次课程,有效提升我们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运用法治思维的能力,将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深耕纪检监察干部内心。 今天跟着熊宇老师再次学习了监察法及实施条例,深受启发,更有信心和动力开展好下一步工作。我将牢牢把握职责要求,加强学习实践,提高监督、调查、处置能力;牢牢把握规范要求,认真学习各项监察措施、监察程序的要求要点,提升依法办案能力;牢牢把握监督要求,结合队伍教育整顿要求,改作风、提能力、强执行,务必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今天,通过《监察法及实施条例法理研讨及实务操作》课程,我从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层面,更加深刻理解了《监察法》颁布的现实意义,它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里程碑,更是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的利剑。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提高自身政治站位,认真履职尽责,学法、执法、守法,积极主动作为,更好地肩负起新时代赋予的职责使命。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廉韵彭州 《湔江清风·笃学课堂丨强化法律意识 提升纪法水平》[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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