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将于近期对档案室进行消防系统改造,现按照相关程序发布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比选。具体内容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 (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近三年以内没有不良实施记录(如违约、重大责任事故等)。 (一)营业执照副本(需盖鲜章); (二)安全生产许可证(需盖鲜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需盖鲜章); (四)参与公开比选项目的报价单(需盖鲜章); 注:以上资质证件均不接受公证件。 (一)本项目比选公告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5日,符合资质要求,并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应将相关资料(密封加盖公章)后递交给比选人; (二)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5日下午17:00时; (三)递交地点:彭州市社保局509办公室(彭州市回龙西路18号); (四)联系人:冯欢,联系电话:028-83883958。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彭州人社局 《彭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档案室气体灭火装置系统采购比选公告》[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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