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有毒有害化学物质 环境风险防控 10月31日 成都市人民政府 正式印发 《成都市新污染物治理实施方案》 (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新污染物是指新近发现或被关注,对生态环境或人体健康存在风险,尚未纳入管理或者现有管理措施不足以有效防控其风险的污染物。 为加强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实施方案》提出,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制度,以制药、石化、电镀、涂料、养殖和汽车制造等行业为重点,选择重点地区、典型工业园区和入境关口,开展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初步掌握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在环境中的赋存水平。2025年底前,初步建立全市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 同时,还将严格实施淘汰或限用措施,严格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对未按期淘汰的工业化学品、农药、兽药、药品、化妆品等,依法停止其产品登记或生产许可证核发。强化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严格落实环境准入制度。 《实施方案》还特别提到,要规范抗生素使用管理,强化农药使用管理。 《实施方案》提出,加强抗生素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科学指导医疗机构合理用药,加大对抗生素药物规范使用情况抽查和监管力度。严格落实药品零售企业凭处方销售抗生素药物,加大对零售药店、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等药物流通渠道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药品经营领域销售假冒伪劣抗生素药物行为。 在兽用抗生素药物经营、使用环节严格落实兽用处方药制度,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用药品,超剂量、超范围使用抗生素药物,不执行休药期规定、销售药物残留超标畜禽产品等违法行为,加强渔业生产过程中抗生素药物使用管控。 《实施方案》还提出,持续开展农药减量控害行动,严格控制具有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性的高毒高风险农药及助剂使用,严格落实高毒高风险农药淘汰和替代要求。 同时,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和监管,建立“户收集、点回收、县(镇)集中”回收体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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