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进一步加强能源计量工作,强化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持续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近日,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彭州市4家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为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计量审查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严格按照《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工作的通知》(成市监办【2022】258号)四年专项审查工作要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JJF1356-2012)等相关规定,指导督促被审查的重点用能单位做好自查、资料报送等工作,并就能源计量管理制度、能源计量器具检定校准、能源计量岗位培训等三个方面工作提出工作建议。 能源计量审查是政府依法实施节能监督管理和科学评价企业能源利用状况的重要基础,是企业提高能源管理水平的重要技术手段。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在此基础上,可结合当地实际,将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5000吨以上不满1万吨标准煤的用能单位及数据中心、公共机构、高校等逐步纳入能源计量审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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