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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 | 不戴头盔还加装雨棚,太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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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22 15:53: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
“一盔一带 安全常在”

安全头盔在日常出行中

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是骑乘人员在遇到危险时

保护人身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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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发生事故时,车身容易失去平衡,骑乘人员极易被甩出,而头部往往会先着地,或者撞击到车辆及其他物体。在两轮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可使受伤者的比例下降70%

死亡率下降40%

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交通管理

营造安全畅通交通环境

成都交警持续开展

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

并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驾驶人

进行曝光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文明规范出行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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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者:杨某

违法时间:2025年3月18日

违法地点:G350

违法行为:驾驶非机动车未佩戴头盔

所属社区:隆丰街道井堰村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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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者:张某

违法时间:2025年3月18日

违法地点:G350

违法行为:驾驶非机动车未佩戴头盔、加装雨棚

所属社区:隆丰街道马牧河村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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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者:刘某

违法时间:2025年3月18日

违法地点:G350            

违法行为:驾驶非机动车未佩戴头盔、加装雨棚

所属社区:敖平镇凤泉村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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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者:李某

违法时间:2025年3月18日

违法地点:G350

违法行为:驾驶非机动车未佩戴头盔

所属社区:丽春镇景林村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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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者:禹某

违法时间:2025年3月18日

违法地点:G350           

违法行为:驾驶非机动车未佩戴头盔、加装雨棚

所属社区:天彭街道银木村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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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者:杨某

违法时间:2025年3月18日

违法地点:G350

违法行为:驾驶非机动车未佩戴头盔、加装雨棚

所属社区:隆丰街道军屯村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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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者:王某

违法时间:2025年3月18日

违法地点:G350

违法行为:驾驶非机动车未佩戴头盔

所属社区:锦阳社区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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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者:张某

违法时间:2025年3月18日

违法地点:G350

违法行为:驾驶非机动车未佩戴头盔、加装雨棚

所属社区:隆丰街道玉皇村


头部是人体最脆弱

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

骑乘者一旦发生事故

头部与坚硬的物体产生碰撞

无异于以卵击石…

模拟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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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戴头盔的西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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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佩戴头盔的西瓜)

在巨大的冲击力下佩戴头盔与未佩戴头盔的西瓜结果截然不同!同样,当交通事故发生时未戴头盔和戴了头盔所遭遇的后果更是不同...

成都交警提示


2024年6月1日起,新修订的《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开始正式实施,其中对驾驶非机动车闯红灯、不戴头盔、逆行等违法行为做出了规范。针对驾驶非机动车不戴头盔、逆行、手持接打电话、在机动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根据《条例》规定,公安交警部门可对非机动车驾驶人处以警告或5元以上3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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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乘时

请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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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成都彭州公安 《曝光 | 不戴头盔还加装雨棚,太危险!》[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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