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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头盔在日常出行中 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是骑乘人员在遇到危险时 保护人身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 非机动车发生事故时,车身容易失去平衡,骑乘人员极易被甩出,而头部往往会先着地,或者撞击到车辆及其他物体。在两轮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可使受伤者的比例下降70% 死亡率下降40% 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交通管理 营造安全畅通交通环境 成都交警持续开展 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 并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驾驶人 进行曝光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文明规范出行 交通违法者:杨某 违法时间:2025年3月18日 违法地点:G350 违法行为:驾驶非机动车未佩戴头盔 所属社区:隆丰街道井堰村 交通违法者:张某 违法时间:2025年3月18日 违法地点:G350 违法行为:驾驶非机动车未佩戴头盔、加装雨棚 所属社区:隆丰街道马牧河村 交通违法者:刘某 违法时间:2025年3月18日 违法地点:G350 违法行为:驾驶非机动车未佩戴头盔、加装雨棚 所属社区:敖平镇凤泉村 交通违法者:李某 违法时间:2025年3月18日 违法地点:G350 违法行为:驾驶非机动车未佩戴头盔 所属社区:丽春镇景林村 交通违法者:禹某 违法时间:2025年3月18日 违法地点:G350 违法行为:驾驶非机动车未佩戴头盔、加装雨棚 所属社区:天彭街道银木村 交通违法者:杨某 违法时间:2025年3月18日 违法地点:G350 违法行为:驾驶非机动车未佩戴头盔、加装雨棚 所属社区:隆丰街道军屯村 交通违法者:王某 违法时间:2025年3月18日 违法地点:G350 违法行为:驾驶非机动车未佩戴头盔 所属社区:锦阳社区 交通违法者:张某 违法时间:2025年3月18日 违法地点:G350 违法行为:驾驶非机动车未佩戴头盔、加装雨棚 所属社区:隆丰街道玉皇村 头部是人体最脆弱 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 骑乘者一旦发生事故 头部与坚硬的物体产生碰撞 无异于以卵击石… (佩戴头盔的西瓜) 在巨大的冲击力下佩戴头盔与未佩戴头盔的西瓜结果截然不同!同样,当交通事故发生时未戴头盔和戴了头盔所遭遇的后果更是不同...2024年6月1日起,新修订的《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开始正式实施,其中对驾驶非机动车闯红灯、不戴头盔、逆行等违法行为做出了规范。针对驾驶非机动车不戴头盔、逆行、手持接打电话、在机动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根据《条例》规定,公安交警部门可对非机动车驾驶人处以警告或5元以上30元以下的罚款。 骑乘时 请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成都彭州公安 《曝光 | 不戴头盔还加装雨棚,太危险!》[阅读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