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涉老服务侵财违法犯罪 如何避坑 注意防范是关键 擦亮眼睛 认清身边的“涉老诈骗”套路
此类违法犯罪主要表现为利用上门照料、机构托管、提供床位等形式,通过诱骗中老年人签订合同、缴纳会费、购买养老床位、预交养老服务费用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钱财,涉嫌合同诈骗、普通诈骗。
此类违法犯罪主要表现为通过提供免费旅游观光、情感陪护、虚假宣传等手段,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会议营销、养生讲座等方式,诱骗中老年人购买价格虚高的保健品或者假冒伪劣产品,涉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普通诈骗.
一些不法分子以“以房养老”为名,打着国家政策旗号,拉大旗作虎皮,以权威机构名义蒙骗老人。他们最常采用的手段是借“以房养老”之名涉嫌实施“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导致参与其中的老人不仅没拿到养老金,还失去自己赖以居住的房屋。
一些不法公司和个人冒充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名义,以开推介会、知识讲座等方式,向老年人推销高收益高回报理财产品,忽悠老年人把钱投进这些精心设计的骗局,这些老年人积攒大半生的积蓄往往打了水漂。
骗子往往利用老年人外出游玩的热情及节俭的生活习惯,以不合理的低价甚至免费组织旅游活动,吸引老年人参加组团,随后,在旅游过程中安排各种购物环节,将商品以远高于市场价格卖给老年人进行牟利。
老年人一般都注意养生,诈骗分子便借此诱惑老年人高价购买毫无用处的保健品。有些诈骗分子甚至打着免费送鸡蛋、水果、小家电的幌子,租用专门场地向老年人宣传“保健产品”“治疗药品”,夸大产品功效诱惑老年人,从而实施诈骗。
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安全上网和防骗意识不足,采取网络钓鱼手段或利用高科技手段冒充亲友,仿冒正规投资平台网站模式,以折扣和返利等形式引诱老年人根据提供的链接网上购买投资产品,然后利用虚假网络支付平台等手段划转网上银行账户资金进行诈骗。
诈骗分子冒充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工作人员,伪造“红头文件”和虚假事实,利用老年人法律意识低和恐慌心理,称要执行逮捕和自证等,让受害老年人缴纳保障金自证清白。
不感情用事,不盲从,多与儿女、亲友沟通交流,家人共商共量把好财产关。 通过官方途径理财,充分了解对方资质,不轻信口头承诺。 理性投资,拒绝免费、高返利等不符合投资规律的许诺。 切勿贪图“小便宜”,在形形色色的骗术中,一定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贪图小利,不轻信他人,牢记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 提高警惕,保护个人信息,不轻信他人,做到“不给陌生人提供身份证号码、银行账户等重要信息、不向陌生账号汇款、不向陌生人透露短信验证码”。 公检法工作人员绝不会索要银行信息或直接通过电话、网络让你自证清白,遇到冒充者,第一时间到就近公安机构核实或直接拨打110。
警惕身边涉老服务侵财违法犯罪,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是关键,在面对涉及个人信息、投资、健康或亲友的请求时,应谨慎对待,多方求证。同时也可以向社区、亲友或专业机构寻求帮助和支持,共同防范涉老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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