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叔阿@nice 发表于 2022-8-3 09:32:48

彭州市新冠肺炎疫情社区排查防控社工岗志愿者招募公告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实社工岗位,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彭州市民政局委托彭州市国经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募29名新冠肺炎疫情社区排查防控社工岗(以下简称社工岗)志愿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岗位名称及主要职责(一)岗位名称新冠肺炎疫情社区排查防控社工岗(29名),分为市级社区排查专班社工岗(3名)和镇(街道)社工岗(26名)。(二)岗位职责市级社区排查专班社工岗主要承担新冠肺炎疫情社区排查防控协调指导、信息收集、数据上报和社会服务等工作。镇(街道)社工岗主要协助组织开展或参与新冠肺炎疫情社区排查、协助开展核酸检测、加强社区动员、链接社会资源、开展关爱服务、协助负责民政下沉服务事项等工作。二、报名条件及招募事项(一)招募对象省内普通高校2022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离校未就业的省内普通高校2021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省外普通高校2022届大专及以上学历川籍毕业生;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的省内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2022届毕业生。不限专业,社会工作、公共管理、卫生健康等专业优先。户籍在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的,或脱贫家庭、低保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二)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3.自愿从事社工服务相关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4.大学本(专)科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不超过40周岁(1982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7.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募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党纪处分的。2.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募到相关岗位的。(四)工作期限新冠肺炎疫情社区排查防控社工岗志愿者服务时间为3年,原则上自项目人员到招募单位报到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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